名词解释

离岸服务外包收入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服务贸易类,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统计周期内,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35%即符合条件。举例:A公司2017年度的总收入1000万元由软件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和系统平台开发服务收入500万元组成。其中,A公司向香港的B公司提供系统平台开发服务的收入为400万元,即A公司2017年度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40%,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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